首页 > 最新动态 > 招生简章丨国家艺术基金《戏曲艺术新媒体传播创作人才培训》
最新动态
招生简章丨国家艺术基金《戏曲艺术新媒体传播创作人才培训》
2026-05-0921
图片
图片

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戏曲艺术新媒体传播创作人才培训

项目实施背景及特色

项目实施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种艺术门类互融互通,各种表现形式交叉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催生了文艺形式创新,拓宽了文艺空间”,同时强调“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为新时代文艺创新发展与数字化传播指明了根本方向。国家出台《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等相关政策、计划鼓励运用新媒体推动戏曲普及与传播。当前,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已成为年轻群体接触戏曲的主渠道,为戏曲破圈传播带来历史性机遇。古老的戏曲艺术面临数智化传播挑战和创新发展,行业急需戏曲专业素养与新媒体创作、运营能力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开展本次戏曲艺术新媒体传播创作人才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战略、培养创新人才、推动戏曲艺术守正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紧迫任务与关键举措。

项目特色

本项目采用“集中授课+实践转化”的培训模式,构建“新时代文化思想+戏曲美学+戏曲内容重构+短视频拍摄制作+新媒体运营管理+行业一线工作坊”六位一体课程体系,培育兼具深厚戏曲功底、内容创作能力与数字传播素养的复合型戏曲新媒体传播创作人才,推动戏曲艺术与短视频、人工智能、新媒体平台深度融合,实现内容形态创新、传播模式拓展与人才跨界培养协同发展,为戏曲艺术破圈传承、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动能。


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题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咨询和评估机构,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咨询、评估等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二)项目主体简介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高校。学校师资配备充足,共计教职员工1400余人,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和行业高端人才150余人;学科有省一流A类学科“戏剧与影视学”,有“戏曲与曲艺”专业硕士点,有编导、摄影与制作、戏剧文学、网络与新媒体等国一流专业;学校还建有“媒体传播优化协同创新中心”等14个省部级及以上科创机构,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与创作项目100余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11项,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创作资助项目2项、人才培训项目6项、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3项。主创、参与创作了一大批文艺作品,如音乐剧《红船往事》、话剧《望道》、儿童剧《小米的奇幻世界》、电视剧《觉醒年代》《小别离》、交响乐《甦生颂》、歌曲《向青春致敬》等。艺术作品获得柏林电影节银熊奖、飞天奖、白玉兰奖等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近60余项,其中《红船往事》获省“五个一工程”奖、《追梦人》入选全国美展、《Fishes and their 100 homes》获德国红点至尊奖、《巴金》获金鹰奖最佳电视纪录片、《胡阿姨的花园》获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最佳纪录片。学校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实力雄厚,产学研资源丰富,可为本项目顺利开展提供所需的师资、学科及专业支持。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总时长共90天,其中集中授课阶段32天,聚焦前沿理论与实操实训;实践转化阶段58天,学员返回工作单位开展创作实践,项目组专家团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指导。

具体安排如下:

1、学员报到:2026年8月1日(18:00前)

2、集中授课阶段:2026年8月2日—9月2日(全脱产学习)

3、实践转化阶段:2026年9月3日—10月30日(返回工作单位开展创作)

(二)培训地点

浙江传媒学院(钱塘校区)

(三)课程设置

本培训项目采用讲授+实践+工作坊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六大课程模块。

1、“新时代文艺思想与文化创新实践”模块:包括《习近平新时代文艺思想》《戏曲创新性发展的浙江经验》等课程,帮助学员锚定创作正确价值导向。

2、“戏曲史论与戏曲美学”模块:包括《戏曲美学》《戏曲批评方法》等课程,梳理戏曲艺术发展脉络,夯实学员的戏曲本体理论功底,搭建传统艺术与现代表达的融合桥梁。

3、“戏曲内容短视频重构”模块:包括《戏曲元素解构与新媒体编码》《戏曲短视频创意与写作》等课程,帮助学员建立戏曲本体内容的短视频重构能力。

4、“短视频拍摄与制作”模块:包括《短视频拍摄与剪辑》《AIGC短视频创作技法》等课程,全流程教授短视频拍摄、剪辑、调色等技能,结合AIGC工具赋能创作,探索戏曲在智能新媒体语境下的创造性表达。

5、“新媒体运营与管理”模块包括《戏曲IP打造与人物形象设计》《戏曲新媒体运营与法规》等课程,培养学员实操运营实现戏曲内容的新媒体传播和营销。

6、“行业一线工作坊”模块:包括行业院团和新媒体基地的一线工作坊实践课程,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实践创作落地见效。

(四)主要师资

本项目以浙江传媒学院为课程管理与教学工作的主体单位,联合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高校,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省京昆艺术中心等院团,无忧传媒、遥望科技等新媒体企业共同打造。首席思政专家由浙江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陈永斌教授担任,首席理论专家由国家二级教授朱恒夫担任,首席编创专家由国家一级编剧罗怀臻担任,首席演艺专家由国家一级演员王滨梅担任,教学师资聚集了众多中国戏曲演艺与研究、短视频内容创作与新媒体运营管理的学界、业界专家,是一支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复合型师资团队,有效弥合理论与实践鸿沟,全方位指导学员成长。

(五)培训成果

1、培养30名戏曲内容创意传播与新媒体开发运营人才。

2、收录《戏曲艺术新媒体传播创作人才培训优秀案例集》,完成戏曲创意优质视听作品展播。

3、完成并优化学员新媒体账号建设,形成戏曲艺术内容的新媒体传播矩阵。

(六)成绩考核

实行“出勤率(30%)+课堂作业(30%)+结业成果展演(40%)”的综合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量。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学员管理

集中培训期间,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言论的;

2、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培训对象

(一)申报条件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且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培训人数30人

(三)招生范围

全国专业戏曲院团、高等院校、文旅系统重点艺术机构以及体制内外优秀的戏曲传播创作人才、高校师生以及致力于戏曲传播的新媒体博主均可申报。

(四)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根据学员报名情况,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选拔。录取结果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将在浙江传媒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浙传人文社科与创作处”公布,并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录取人员。学员按指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未说明情况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录取资格,记入行业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事项

(一)报名周期

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24:0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应排序整理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规范为“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报名+姓名+工作单位”,具体包含:

1、学员简历表(附件1,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文件格式为JPG);

4、个人信息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最高学历学位、职称、工作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请保存为PDF扫描件;

5、代表性作品证明:代表性作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戏曲剧本、戏曲新闻报道、纪录片,也可提供微信公众号文章、短视频等与戏曲相关的创作成果;若有与戏曲相关的视频资料(如戏曲表演、戏曲短视频等),大容量文件建议通过百度网盘链接方式付在邮件内提交;

(三)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发送至官方邮箱:20190012@cuz.edu.cn


-------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国家艺术基金《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3)。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32745(工作日9:00—16:00)

邮箱:20190012@cuz.edu.cn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2、著作权规定: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浙江传媒学院在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学员在本项目中的学习、创作、理论成果,并行使相应出版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有权无偿使用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浙江传媒学院所获得的著作权授权许可的方式为普通授权许可,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期限是学员报到之日至著作权保护期终结,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区域范围是全世界国家和地区。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浙江传媒学院有权将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授给第三方行使。

3、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


--------------附件下载--------------

附件:

附件1:《学员简历表》

附件2:《脱产学习证明》

附件3:《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图片



?

来源:浙传人文社科与创作处
编辑:小姗
审核:吴优优
?
投稿邮箱:1971914310@qq.com
联系电话:0571-87062251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