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由中国文联、中国剧协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第26届曹禺戏剧文学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厅字〔2015〕27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宣发〔2015〕34号)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及《中国戏剧奖章程》,现印发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第26届曹禺戏剧文学奖)申报通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2023年正式发表或演出过的大型舞台剧(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滑稽戏等)剧本。曾参加过本奖项评选未能获奖但经修改有明显提高的剧本,亦可参评。(二)报送剧本需大力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报送单位既要注重参评剧本的文学成就和艺术造诣,同时要注重参评者的思想作风,要求参评者有良好的品德,提倡德艺双馨。如报送剧本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三)报送剧本须无版权争议。若报送剧本为改编、移植作品,如原著尚在著作权保护期内,须提交原著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三、凡参评者,须如实填写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评选推荐表,并附推荐单位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一)评奖作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征集,各地市剧协可推荐2部,省直院团、艺术研究机构等省直单位可推荐1部剧本(相关单位如无合适作品可不推荐)。
(二)开通个人申报渠道,由三名本类别曹禺剧本奖获奖剧作家联名,可推荐优秀剧本直接参加“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初评,需提供推荐信原件(每名推荐者只有一次推荐资格)。
五、申报材料
1.参评剧本推荐表1份(盖章,扫描);
2.参评剧本;
3.参评人承诺书(盖章,扫描);
以上各项申报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文件。
4.如通过个人申报渠道报送,需提供推荐信原件。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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